
信件内容 | |
编号: | 125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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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投诉 |
标题: | 关于咸阳市普惠小区房产证办理 |
时间: | 2021-01-30 |
内容: | 位于文林路普惠小区于2016年交房至今未给办理房产证。在各项费用均缴纳结清的情况下,为何长达五年办不了房产证?在购买人各项费用缴纳的情况下办不下来是政府部门不作为吗?这样的效率何谈发展、何谈以民为本,多次找信访,多次找住房城乡管理局,说自然资源管理局才能办理,这样推脱有意义吗?希望相关部门给予明确。 |
回复内容 | |
受理单位: | 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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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 2021-02-01 |
回复内容: |
普惠小区业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是申请登记。经查询,该开发企业截止目前未到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建筑开发企业是否给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没有强制权。企业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是咸阳市住房与城市建设局,业主反映的问题建议向企业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