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方玮峰同志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咸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方玮峰同志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 定 (2008年2月1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方玮峰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