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国家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及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实施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做好富余人员分流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审核和拟上市公司的审核、推荐的具体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稳定方面的工作,做好对突发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