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拟定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督导评估本级政府有关部门、下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和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与考核。对“两基”巩固提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复查;对辖区内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质量进行评估;宏观指导各县区市的教育督导工作。督导室内设办公室,负责处理督导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 石高明 办公电话:029-33328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