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监督全市国债的发行、兑付、流通工作;负责拟订地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和执行外国政府贷款、统借统还外债的还本付息年度决算;负责管理全市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财务工作,参与并监督贷款资金及配套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以及贷款计划和偿还工作,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管理全市的其他债务工作。 科长 马科选 副科长 南雁 联系电话 3321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