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并实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市分区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组织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评审,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城人口规模、用地规模进行核定;参与编审本市城镇土地利用、水资源保护利用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负责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及新征地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参与较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组织对全市城镇规划建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承办主要业务:负责新征地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公地址:规划局后楼四层
电话:33571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