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咸阳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全面落实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分离的要求,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大宗采购项目全程跟踪监督,有力保证了政府采购规范运行。2005年,全市完成采购规模1.7亿元,节约资金1600万元,节约率9.4%。(池剑锋)
咸阳市纪委办公室
200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