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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市委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2008-07-08 15:12:3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61
文字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实施民营崛起战略,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
    1、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涉及前置审批的市级部门,在投资核准、市场准入、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供给、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实行同样的政策。对需要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事项,要公开相应的制度、条件和程序。
    2、积极推进全民创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收费;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
    3、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在我市投资兴业。在国家产业政策许可内,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自然垄断业务,参与军工科研和军民两用高新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民营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资格证、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采用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等方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
    4、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制重组。非公有制企业并购国有企业,参与辅业改制,在资产处置、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执行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非公有制企业兼并、收购国有企业后可采用土地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可分期缴纳,缴纳期限不能超过两年。
    5、鼓励支持非公有制资本投资发展服务业。在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以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证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投资发展商贸、流通、信息、中介、旅游等服务业。
    6、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有条件的可向跨国公司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市政府奖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陕西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以及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陕西名牌产品的企业。
    二、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7、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08年起,市、县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新增财力情况逐年增加,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创业辅导、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以及专业化、产业集群化的发展等。
    8、落实税费扶持政策。自2007年10月1日起,全市个体工商户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从2008年1月起,逐步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9、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市人行要加强窗口指导,密切银企沟通,制订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及措施。各金融机构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信贷、结算、汇兑、转账和财务管理等多种金融服务。各级国有商业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诚信度高、经济效益好的非公有制企业,要优先发放信用贷款。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要重点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服务。
    10、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到境内外上市,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鼓励引导各类产权进入交易市场,推动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整体效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通过合法渠道筹集资金。
    11、建立非公有制经济贷款担保体系。市信用担保公司要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规范运作。鼓励各县市区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出资,按照市场化原则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建非公有制企业贷款担保机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互助性担保。
    三、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
    12、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坚持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鼓励支持创办筹资融资、创业辅导、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13、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各级各类协会组织要以为民营企业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为宗旨,凝聚企业共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企业家素质,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发展经验,解决自身问题,发挥桥梁作用。
    14、积极开展创业服务。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支持建立创业服务机构,鼓励为初创小企业提供各类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
    15、强化信息服务。加强各级非公经济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完善硬件设备,实现信息畅通。逐步建立全市非公经济政务信息网、经济信息网、企业内部生产技术管理网和经济政务信息库,实现信息社会共享。
    16、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推广等专业化服务。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鼓励国有科研机构向非公有制企业开放科技创新资源。鼓励有专长的科技人员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
    四、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
    17、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财产,不得非法改变非公有制企业财产权属关系;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保护企业主的名誉、人身和财产等各项合法权益。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出的行政复议等,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 
    18、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非公有制企业要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证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而正常增长,保证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禁止使用童工。
    19、落实社会保障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保险金。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五、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
    20、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非公有制企业要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服从国家的宏观调控,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法规,自觉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主动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加快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21、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非公有制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获得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质量、土地使用、资源开采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许可。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行为的指导,帮助企业加强生产、营销、质量等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环保、卫生、劳动保护等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如实编制财务报表。依法报送统计信息。
    22、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要商有关部门,制定培训大纲,确定培训计划,承担起中小企业各类培训任务,促进企业培训规范化、制度化。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要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现和培养民营企业家纳入人才战略规划,安排一定经费,制定培训计划,加快培养高素质企业家和企业人才团队。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开发、社会救济和“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
    23、推进专业化协作和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从事专业化生产和特色经营,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通过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培育骨干企业,发展专业化市场,创新市场组织形式,推进公共资源共享,促进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健康发展。
    24、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有关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家及其先进事迹,努力在全市形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25、着力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指导和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的管理服务。成立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研究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征询和听取非公有制企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也要建立上下对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
    26、着力优化发展环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向非公有制企业强制收取任何费用,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费或接受有偿服务。有关部门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申报的下年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经市物价、财政部门审查后在《咸阳日报》公布。对于超出范围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绝,并向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和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行风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对于乱收费的人和事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27、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年度考评。市委、市政府把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占GDP的比重纳入年度考评范围,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
                                                                                                                                                   200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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