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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季度市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2008-05-15 10:18:31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44
文字 〖
 
 
秦都、渭城区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了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奥运,营造一个详和、干净、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检查双创工作时的指示,市双创办决定,从4月20日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将第二季度开展市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1、对市区所有沿街建筑立面、楼体进行清洗和粉刷。由市规划局牵头,逐街段逐部位提出具体方案,秦都区、渭城区、高新区负责组织实施。
      2、对非法设置、过期或虽经审批但影响市容的户外大型广告予以拆除。由市规划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3、对市区沿街的违章建筑和过期临建予以拆除。由市规划局牵头,逐街段逐部位逐“钉子户”提出具体意见并下发通知,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城三区和有关单位实施。
      4、对市区长途汽车站和所有出租车车容车貌和服务质量进行专项整治。由市交通局负责实施。
      5、对市区广场、立交桥未经批准或过期的广告牌、立柱等和绿化带内的广告牌予以全部拆除。由市城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6、对吴家堡转盘至北上召什字车辆乱停放(主车道和人行道)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管理,对城区内主干道地面交通标识重新刷新。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7、对市区主要大街和人行道路面进行检查,解决路面凹损、道沿破损、井盖缺失等问题。由市城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8、对市区沿街修鞋摊点和自行车、机动车停放保管站进行规范管理整治。由市执法局负责实施。
      9、对市区公交站亭等设施和公交车辆车容车貌服务质量进行专项整治。由市公用事业总公司负责实施。
     10、对市区线路、电杆、变压器房等进行检查,解决乱拉、乱搭废弃等影响市容问题。由市供电局、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实施。
      二、几点要求
       1、城三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依据各自职能,落实专人,夯实责任,相互沟通,综合协调,及时圆满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于6月30日前将整治结果书面报市双创办。
       2、对集中开展的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和进展情况将列入城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第二季度双创工作考核内容之中。
        3、城三区和有关部门要将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每周报市双创办督查组,市双创办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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