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抓好10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示范村的实施意见
(2006年9月2日)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抓好10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稳步推进,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文明进步,提高民主管理水平,通过政府扶持、各界支持和群众努力,真正把示范村建设成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工程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满意工程。
二、主要目标
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市10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率先达到“五新一好”目标:
(一)发展新产业。村级主导产业更加明晰和壮大,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二)建立新机制。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为主体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展,合作经济组织覆盖农户明显增加,农民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
(三)建设新村镇。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村容镇貌显著改观,人居环境明显优化。
(四)树立新风尚。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社会和谐稳定。
(五)培育新农民。农村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农民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逐步成为守法纪、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六)创建好班子。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明显提高,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基层干部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贴心人、组织农民创造幸福生活的带头人。
三、建设重点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围绕粮、果、畜、菜等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进一步调整结构,优化品质,扩大规模,推进“一户一业”、“一村一品”。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建设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企业、农村能人和其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形成“基地+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搞好农业适用技术和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大力促进劳务输出,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旅游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森林生态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一批农家乐旅游示范户、专业村,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示范村通村公路建设,主干道实现硬质化,村内街道全部达到柏油化或水泥化,配套建设路网排水和公共照明系统。建设和改善村级供水、供电、通讯、邮政、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服务设施,使广播电视通达率、电话普及率、网络覆盖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均达到90-95%以上。扎实推进“一池三改”沼气建设项目,提倡使用沼气、秸杆气化、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有条件的村庄普及推行“畜—沼—果(菜)”等生态农业模式。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广设施农业,发展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和绿色家园建设。
(三)抓好农村文明创建,不断优化人居环境。以村容村貌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开展“三清”(清垃圾、清沟渠、清路障)、“三化”(净化、绿化、美化)工作,根治农村“脏、乱、差”。引导农民在规划区内拆旧建新,引导独立户和散户集中建房。积极发展养殖小区,实行住宅与圈舍分离。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健全有关村规民约,建设规范的村务公开宣传栏、科普橱窗、休闲活动场所,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发展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大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村级学校教学和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救济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培育一支较高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贫困户、受灾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救助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播室)建设,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送电影下乡活动,搞好农村文物保护,着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农村文艺演出、劳动技能竞赛和体育活动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
(五)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巩固和发展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配齐配强村级“两委会”班子;加大对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抓好村务公开,对村级重大决策、财务开支、土地征用、计划生育指标、村干部工作目标等,定期公布监督,逐步将村务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监督制度,促进民主管理。重视民主法制教育,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开展平安乡村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设新农村示范村,责任在县,重点在乡。各县市区要把示范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进行安排落实。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实行领导和部门联包抓制度。为了推动示范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市级领导联县、市直部门包村制度。市级领导既要指导示范村建设,也要指导所联系县市区整个新农村建设工作。市直包抓部门要明确一名包抓领导,派一名干部常年驻村包抓,组织动员所属单位积极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市直牵头部门除抓好所包示范村外,还要负责所在县市区所有包村部门及示范村建设的联系协调工作。
(二)加大投入。市、县两级要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中,专门安排用于示范村建设的专项资金。要整合捆绑交通、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农林水利等专项资金支持示范村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调整信贷结构,扩大信贷规模,支持示范村的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要注重统筹社会各方力量,整合包装村级建设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抓好招商引资,为示范村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督查。市、县两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示范村建设的督促检查。市、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经常性地深入到乡镇、村组进行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制定出台示范村建设标准和考核评优指标体系,为新农村和示范村建设考核评优提供依据。每年年底,市上将对县市区、市直包村部门和100个示范村进行考评。对达到示范村建设标准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对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和包村部门,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四)搞好宣传。市级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深入宣传报道示范村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政策措施和各地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树立、宣传本地涌现出的各类新农村建设典型。各乡镇要开好村民小组长以上的村两委班子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开好示范村村民代表动员大会,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附件:全市100个拟建示范村及市级联系领导、包抓部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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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联系领导 |
牵头部门 |
示范村 |
包抓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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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 |
张立勇 李效民 贺书田 |
市委 办公室 市新农 村建设 办公室 |
西张堡镇白村 |
市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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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火烧寨村 |
市文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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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乡胡王村 |
市委党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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阡东镇阡东村 |
市供电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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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霞镇赵家崖村 |
市林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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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陵镇凉马村 |
中行咸阳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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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潭镇杨车村 |
市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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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镇郭村 |
市气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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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 |
千军昌 邢玉瑞 |
市政府 办公室 市新农 村建设 办公室 |
贞元镇南可村 |
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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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坊镇尧庄村 |
市发改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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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镇北韩村 |
市粮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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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甲乡牛寨村 |
市农机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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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仁乡上显村 |
市妇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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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集街乡何家村 |
市档案局(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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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镇薛固村 |
市旅游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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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风镇新村 |
市外事与接待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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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镇上庄村 |
市招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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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镇积山村 |
市民族宗教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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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 |
杨光明 王建国 郑建新 |
市政协 办公室 |
北杜镇南朱刘村 |
市政协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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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镇坡刘村 |
市总工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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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张镇龙枣村 |
市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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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镇兴隆村 |
市人事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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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张镇孙家村 |
市委统战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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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镇韩家湾村 |
市侨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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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联系领导 |
牵头部门 |
示范村 |
包抓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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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 |
裴育民 何彩娥 |
市纪委 |
大程镇西张村 |
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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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渠乡申家村 |
市直机关工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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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前镇上河村 |
市经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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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额镇杨村 |
市供销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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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龙东村 |
市盐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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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阳镇西北村 |
市信访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