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体
用户名:
@
密码
首 页 | 帝都咸阳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招商引资 | 帝都写真
 
当前位置:市民首页 >> 兵役服务 >> 评残追烈 >> 因公牺牲人员的革命烈士评定审核
 

因公牺牲人员的革命烈士评定审核

2005-10-22 08:24:43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文字大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审核依据: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审核条件:1.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2.经牺牲人员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和政府审核同意;3.所在地政府报送批烈请示和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程序:代市政府审核有关报批革命烈士的材料后,对符合批烈条件的,代市政府草拟请示,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政府。
  审核时限:15日
  办理机构:市民政局
  
  

 

 
   
网站导航 | 邮件服务 | 意见建议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Xiany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咸阳市人民政府主办 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陕西镹肆陆陆网络有限公司
陕ICP备05011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