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体
用户名:
@
密码
首 页 | 帝都咸阳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招商引资 | 帝都写真
 
当前位置:市民首页 >> 教育培训 >> 职称评定 >> 职称申报须知
 

职称申报须知

2005-12-22 17:32:5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文字大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范围条件
  1.人事档案存放在中心的人员;
  2. 林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提供材料
  申报人存档凭证(个人委托存档);委托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集体委托存档);所在单位委托函(档案在工作单位)。

    三、办理程序
  1.申报人于上一年10月份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本人申请的系列、级别,同时填写《申报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2.中心向申报人说明申报职称的有关要求,并提供报送评审材料所需的资料及表格;
  3.申报人按照申报职称的要求参加相关考试;
  4.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评审材料,同时按规定交费;
  5.中心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相应的职称评审组织评审;
  6.中心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人,并将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7.申报人根据中心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职称证书并领取应退给本人的评审材料。(中国绿色人才网)

 
   
网站导航 | 邮件服务 | 意见建议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Xiany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咸阳市人民政府主办 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陕西镹肆陆陆网络有限公司
陕ICP备05011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