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申请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
2、要件齐备现场踏勘宗地现状提出处理意见;
3、提交局务会议会审(需招拍挂方式出让的按国土资源部11号令办理);
4、会审通过报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5、草拟出让合同,计算出让金缴纳标准;
6、出让金到帐签订出让合同,领取土地审批件。
二、提交相关资料
1、申请报告;
2、土地以属证明(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或其它凭证);
3、测量成果(具有地籍测量资质单位提供);
4、宗地评估报告(具有评估资质单位出具已在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的);
5、发改委立项批复(市发改委);
6、规划局定点及批准用途的文件(市规划局);
7、改制企业应提供市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
三、收费标准
出让金缴纳标准不低于评估地价的20%;
四、监督投诉电话:3549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