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体
用户名:
@
密码
首 页 | 帝都咸阳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招商引资 | 帝都写真
 
当前位置:企业首页 >> 破产申办 >> 注销服务 >> 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
 

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

2005-10-10 17:25:15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文字大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企业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企业出资人申请企业注销的文件,或政府部门依法责令企业关闭的文件,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4、企业出资人出具的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文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网站导航 | 邮件服务 | 意见建议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Xiany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咸阳市人民政府主办 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陕西镹肆陆陆网络有限公司
陕ICP备05011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