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房产局(房改办)
审批设立依据:国发[1994]43号、国发[1998]23号、建住房[2004]77号。
审批收费依据(物价局批准收费文件):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
受理、审核程序
一、初次受理
填写转售申请报告,同时附以下资料
满足条件:
1、原集资建房批文;
2、集资款到位证明;
3、购房申请表;
4、转售测算表;
5、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6、工程竣工图纸;
7、评估报告。
标准:报告内容详实、要件齐全、测算正确。若不能受理,告以其原因及需要补充的要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二、审核
标准:现地勘查,核对转售与图纸是否相符?面积准确与否?是否足额缴纳集资款。
本岗位责任人:赵正平
岗位责任及权限:现地勘查,审核要件,重新测算计算,起草批复。若有问题,即时告之。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复核
标准:要件齐全、计算测算无误、符合规定,批复起草。
本岗位责任人:张志升
岗位责任及权限:全面掌握政策法规,复核要件及批复。若有问题,即时告知审核人并予以纠正。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四、会签
标准:要件齐全、符合政策法规。
本岗位责任人:吕毅
岗位责任及权限:把握政策法规、审查程序要件、答发批复。若有问题即时指出并予以纠正。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告知
标准:批复及要件、资料齐全、审核人员核人、会签人签字齐全、清楚。
本岗位责任人:亢红周
岗位责任及权限:收集整理资料、校对打印批复。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六、投诉
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电话投诉:号码:0910—3275280
本岗位责任人:张志升
岗位责任及权限:受理投诉、解释政策,提出意见。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告知方式及时限:电话或书信,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