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的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作用,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保险服务质量,节约支出,市财政局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确定出三家保险公司,为我市2005年度公务用车政府采购统一保险定点公司,分别为:
1、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是我市财政支出管理中的一项重大改革,亦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政供养车辆、非财政直接供养车辆(包括自筹资金供养车辆)一律参加市政府采购统一车辆保险。各单位应根据咸财采购[2002]911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操作程序,在财政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后,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行车辆统一保险。凡不按规定参加车辆统一保险的单位,财政局核算中心一律不予报销保险开支,一经查出,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74条规定精神,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咸阳市财政局
二OO五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