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咸办函[2015]24号文件要求,从2015年6月10日起市委正式停用非涉密公文的纸质传送,与省上同步通过党政机关协同办公平台传发,并对未按规定及时收发文的单位进行通报。
截止9月15日12:00,未及时收文单位见附。
附:咸办函[2015]31号未收文单位名单
市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附件1:咸办函[2015]31号未收文单位名单(9月14日21:34发文)
咸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决策咨询委员会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咸阳供电局
咸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咸阳市第一干休所
咸阳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咸阳市烟草专卖局
中国民主同盟陕西省咸阳市委员会
九三学社咸阳市委员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咸阳市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军分区
咸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
咸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咸阳市统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咸阳市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主建国会咸阳委员会
中共咸阳市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咸阳市分行
民进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
备注:
当天上午12:00前发文,下午18:00进行检查统计;
下午18:00前发文,第二个工作日12:00进行检查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