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姜锋的提请,于2011年4月26日决定任命:
韩渭云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局长;
马建炜同志为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局长。
决定免去:
韩渭云同志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邢俊强同志咸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