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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37980154-2008-76126 发布时间:2008-08-08 15:52:52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名  称:二孩生育证审批程序
 
二孩生育证审批程序
文字 〖 〗    浏览:1366次

事项名称

二孩生育证审批程序

受理机构

县区市人口计生局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各县区市人口计生局

联系方式

 

内容概述

 

政策依据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标准规范

 

表格下载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与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计生部门取得联系、咨询

办事流程

1、凡符合《省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请在第一个孩子年满三周岁零三个月(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以上的除外)时,由夫妻双方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咸阳市二孩生育指标审批表》,经管辖中心户长签字后,交村()委会或本人所在单位。

2、村()委会或单位核实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

3、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签注意见后报送县区级计生局审批,发给《二孩生育证》。

4、领取生育证后怀孕的,不得因性别选择终止妊娠,溺婴、弃婴或者因性别选择终止妊娠要求再生育的,不再发给二孩生育证。

5、第一个孩子为病残儿的需出具病残儿病历及医院证明,经县级以上(农村在县级,城镇级党政事业单位在市级)病残儿技术鉴定认可后予以审批。

办事时限

单月末报送到县计生行政部门,行政部门双月内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发给生育证。特殊情况办理期限可延长至三个月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咨询服务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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