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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咸阳市副厅级以上人员因公出国(境)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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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咸阳市外事与接待办公室外事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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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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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市政府大楼四层42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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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9-33210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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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咸阳市副厅级以上人员因公出国(境)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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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中办发[2008]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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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中办发[2008]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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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咸阳市副厅级以上人员因公出国(境) 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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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办理出国任务批件: 1、计划报批表; 2、(境)外邀请函、电及翻译件; 3、出访人员登记表; 4、出访人员名单; 5、在外日程安排; 6、费用预算表。 办理政审批件: 1、市外事与接待办公室填写的《咸阳市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2、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一份; 3、《陕西省出国及赴港澳人员登记表》一份; 4、《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或《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各一式三份; 5、未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证明材料一份。 办理护照: 1、出国任务批件原件一份; 2、组织部政审批件原件一份; 3、出国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护照事项表(在省外办购买二份); 5、三张小二寸护照照片(白底彩照); 6、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 7、护照存放卡。 申办签证: 1、出国任务批件原件一份(由外交部统一办理的国家再提供复印件二份);2、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一份(由外交部统办的国家提供二份); 3、有效护照一本; 4、国(境)外邀请函、电及翻译件; 5、前往国家的签证表及名单; 6、照片; 7、家庭状况表; 8、派遣函; 9、其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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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一)办理出国任务批件,地点:咸阳市政府四楼,咸阳市外事与接待办公室外事管理科。 程序:1、因公出国人员确定后,由组团单位向市外事与接待办公室报文,写明出访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及费用情况;领取《陕西省出国及赴港澳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完整后送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送主管部门签字盖章。2、市外事与接待办公室填写《咸阳市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根据出访人员的职务报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3、市外事与接待办公室向省外办报文,申请出国任务批件。 (二)办理政审批件,地点:咸阳市委大院南楼,咸阳市委组织部干一科。 (三)办理护照,地点:西安市环城东路生产力大厦二楼,省外办出国管理处。 (四)申办签证,地点:西安市环城东路生产力大厦二楼,省外办出国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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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限 |
1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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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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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029-33210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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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29-332511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