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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侨眷身份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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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咸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政府侨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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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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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咸阳市渭阳中路6号后一楼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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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9-33210752 33210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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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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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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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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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的眷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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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A、单位人事部门(城镇无职人员,乡村农民分别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审核认定的有关材料,并提交以下材料之一:①国(境)外亲属护照、定居证,或其它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人亲属关系证明;②我驻外使(领)馆或县以上侨务工作部门提供的证明;③受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地区律师提供的公证或其它证明材料,澳门有关机构提供的证明;④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关提供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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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1、申领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陕西省《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本人1寸免冠照片4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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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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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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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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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29—332107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