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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30436156-2008-4345 发布时间:2008-08-12 10:21:53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互联网
名  称:侨眷身份认定
 
侨眷身份认定
文字 〖 〗    浏览:116

事项名称

侨眷身份认定

受理机构

咸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政府侨务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地点

咸阳市渭阳中路6号后一楼11

联系方式

029-33210752    33210754

内容概述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的眷属

申报材料

A、单位人事部门(城镇无职人员,乡村农民分别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审核认定的有关材料,并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外亲属护照、定居证,或其它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人亲属关系证明;我驻外使()馆或县以上侨务工作部门提供的证明;受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地区律师提供的公证或其它证明材料,澳门有关机构提供的证明;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关提供的证明。
B
、由县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它亲属(申请人)公证证明。

办事流程

1、申领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陕西省《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本人1寸免冠照片4张)。
2
、市侨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认定,并报省侨办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退件意见,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服务

 

投诉电话

0293321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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