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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30436156-2008-4349 发布时间:2008-08-12 10:28:52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市侨联
名  称:归侨身份认定
 
归侨身份认定
文字 〖 〗    浏览:74

事项名称

归侨身份认定

受理机构

咸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政府侨务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地点

咸阳市渭阳中路6号后一楼11

联系方式

029-33210752    33210754

内容概述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回国定居的华侨

申报材料

1、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的审核认定证明;

2、申请人原居住国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出生证、医疗证、定居证);

3、县级以上侨务办公室审核认定身份的证明。

办事流程

1、申领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陕西省《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本人1寸免冠照片4张)。
2
、市侨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认定,并报省侨办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退件意见,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服务

 

投诉电话

0293321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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