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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义务教育阶段扶残助学项目资金申请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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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市残联教育就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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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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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渭阳中路市政府大院西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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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33210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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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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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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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受助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贫困;正在就读或因经济困难已辍学且愿意复学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为审批合格的资助对象当年小学生给予300元资助;初中走读生给予400元资助;寄宿生给予800元资助。 实施时间为2001——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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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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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户口簿、《残疾人证》、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学校证明、本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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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申请和审批程序 贫困残疾学生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贫困证明→学校出具残疾学生在校就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填写《咸阳市扶残助学申请审批表》→乡镇、街道公示、核查→县市区残联提出意见→市残联审批。 领取程序 市残联拨款→县市区残联转拨→乡镇、街道残联专职干事发放→学校或受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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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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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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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33210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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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332105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