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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30427524-2008-4412 发布时间:2008-08-12 17:32:02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名  称:奖励举报制售假劣药械有功人员
 
奖励举报制售假劣药械有功人员
文字 〖 〗    浏览:31

事项名称

奖励举报制售假劣药械有功人员

受理机构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33176521(大队电话)

节假日  33176500(值班电话)

办理地点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一楼104

联系方式

33176521(大队电话) 33176500(值班电话)

内容概述

热情接待群众有关食品药品质量方面的举报投诉、有报必查、查处必严、举报投诉事项查处率100%,实行举报有奖制度,一经查处,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陕食药监稽发[2004]5号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举报制售假劣药械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

标准规范

罚没款到帐金额的3%5%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办事流程

接到举报后,领导安排,组织查办,查出结果后,回复举报人。

办理时限

接到举报市区1小时到达,县(区)2小时到达。

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

33176521

投诉电话

33176521   3317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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