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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价格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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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咸阳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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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029-33210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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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咸阳市物价局(政府东三楼31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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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对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商品、重要的工农业生产资料进行监测。预测价格消费水平,掌握市场动态。为引导群众消费,提高信息服务;为全市经济宏观调控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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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价格法》、《陕西省价格监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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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要求监测数据准确、及时,市场分析基本正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