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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0809305-2008-4426 发布时间:2008-08-13 08:41:47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互联网
名  称:价格监测
 
价格监测
文字 〖 〗    浏览:79

事项名称

                                                   价格监测

受理机构

咸阳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联系方式

电话:029-33210937

办理地点

咸阳市物价局(政府东三楼317室)

内容概述

对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商品、重要的工农业生产资料进行监测。预测价格消费水平,掌握市场动态。为引导群众消费,提高信息服务;为全市经济宏观调控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政策依据

《价格法》、《陕西省价格监测规定》

标准规范

要求监测数据准确、及时,市场分析基本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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