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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41261662-2008-4488 发布时间:2008-08-13 18:12:02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
文字 〖 〗    浏览:111
事项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
受理机构
咸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办公时间
工作日内
办理地点
玉泉路8号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处罚方式
警告、责令整改、罚款
内容概述
为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监督用人单位,保障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用工行为,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罚
政策依据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违反《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处罚规定的行为
管辖范围
在市工商、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处罚材料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办事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对调查处理意见不服的举行听证→复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综合管理科
投诉电话
综合管理科: 33558268   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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