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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0809401-2008-4519 发布时间:2008-08-14 08:53:04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市人事局
名  称:人事代理人员出国境政审
 
人事代理人员出国境政审
文字 〖 〗    浏览:65
事项名称
人事代理人员出国境政审
受理机构
咸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8:00
办理地点
咸阳市渭阳西路西阳村什字咸阳高科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
029-32888506
内容概述
为代理人员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
政策依据
《咸阳市委托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咸政人发[1999]173号
申办条件
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员
申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写明出国(出境)事由;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 3、在“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办机构、私营企业工作的人员需提交单位介绍信;
办事流程
1由本人填写《出国(境)人员审批表》;2、由人才中心出具政审意见;3、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时限
随到随办
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费用收取
咨询服务
029-32888506
投诉电话
029-3288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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