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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0809401-2008-4539 发布时间:2008-08-14 09:07:41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市人事局
名  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批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批
文字 〖 〗    浏览:727
事项名称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批
受理机构
退休干部管理科
办公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
办理地点
咸阳市政府九楼905室
联系方式
33210789
内容概述
对符合国家规定年龄的离退休人员享受护理费进行审批
政策依据
咸阳市《关于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75周岁以上退休职工发给护理费的通知》、陕西省《关于调整因瘫痪等愿意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陕西省《关于提高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的通知》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年满70周岁离休人员,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年满75周岁退休人员
申报材料
由单位主办工资业务人员,持退休费变动数据,享受护理费人员的户口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离退休时审批表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享受护理费待遇审核表》(一式五份),办理享受护理费核准手续。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免费
咨询服务
33210789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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