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繁 体
用户名:
@
密码:
 
 
索 引 号:010809401-2008-4540 发布时间:2008-08-14 09:08:34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市人事局
名  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
文字 〖 〗    浏览:2293
事项名称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
受理机构
退休干部管理科
办公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
办理地点
咸阳市政府九楼905室
联系方式
33210789
内容概述
审批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政策依据
陕人险发(1995)107号、陕人险函(1996)02号、陕人函(2000)39号、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陕西省《关于调整去世离休人员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陕西省《关于适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财事(1980)34号、民发(1980)5号、人薪司函(1990)16号、陕人险发(1995)108号、中组部、老干局办字(1990)172号、陕人险发(1991)34号、陕人险发(1991)155号、省人事厅《关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函》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单位主办工资业务人员持死亡证明、火葬证明复印件、死亡当月工资标准明细单、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遗属情况证明材料(由其所在社区出具困难证明,单位加盖印章证明情况属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一式五份)办理审核手续。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免费
咨询服务
33210789
投诉电话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邮件服务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 投稿箱 | 网页纠错
运维电话:029-33210561 029-33210542 传真:029-33210562
主办:咸阳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陕ICP备05011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