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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0809401-2008-4555 发布时间:2008-08-14 09:24:18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市人事局
名  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文字 〖 〗    浏览:167
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受理机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8:00
办理地点
咸阳市政府八楼818室
联系方式
33210252
内容概述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人事部及陕西省人事厅有关文件及我市有关规定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和《年度考核各等次人员名单》
办事流程
一、平时考核基本程序:1、在《工作纪实手册》填写平时工作任务;2、记载完成工作任务的程序、要求及功过等表现;3、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履行职责和完成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定期评鉴。
二、年度考核基本程序:1、被考核个人总结述职;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3、考核组织对主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进行审核;4、事业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考核事业单位任领导职务人员必要时可以进行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三、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参照上规定的程序,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方能生效。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必须在翌年三月底前将本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和《年度考核各等次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
33210252
投诉电话
3321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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