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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6108438-2008-4598 发布时间:2008-08-14 10:39:24 主题分类:医师、医护人员资格管理
发布机构:互联网
名  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晋升考试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晋升考试
文字 〖 〗    浏览:1366

事项名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晋升考试

受理机构

咸阳市卫生局

办公时间

每年11月底—12月中旬

办理地点

咸阳市卫生局

联系方式

029-33550817

内容概述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政策依据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X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报 考

级 别

学历和资历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士 级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 级

资 格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学历证书时间认可到20071231日止,工作年限时间认可到20081231日止。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申报材料

200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需提供材料、证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A4规格);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
、卫生类学历证明;

    4
、下一级任职资格证明;

    5
、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 [专业代码为026—089],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申报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092-098],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

    6
、跨系列、类别、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岗位的有关证明;

    7
、按照申报条件中第(四)项有关规定申报人员,必须提交与社区卫生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

    8
、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XXX市居住证》或《XXX市暂住证》,和与本市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9
、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

    10
、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每年1220日前

收费标准

中级每门70元,初级每门50

咨询服务

卫生局人事科

投诉电话

029-335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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