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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70028069-2008-4643 发布时间:2008-08-14 16:09:38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互联网
名  称: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
文字 〖 〗    浏览:89

事项名称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

受理机构

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业务科

办公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8:30-12:00, 下午2:00-6:00,

(夏季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

渭阳中路6号市政府西22-11  邮编:712000

联系方式

电话:33210875,传真:33210425

内容概述

申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核、审批

政策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1、有固定的处所和名称;

2、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3、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4、有管理规章;

5、有必要的资金;

6、布局合理,不妨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申报材料

1、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2、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3、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提供教职身份证明);

4、必要的资金证明;

5、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6、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事流程

县区民宗局上报市民宗局→市民宗局业务科初审→现场查看→主管局长复审 局务会研究→局长签发,对于设立宗教场所的,报省宗教局审批;对于设立其他固定处所的,市民宗局审批。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服务

 

投诉电话

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监察室

地址:渭阳中路6号市政府西楼2-11号,电话:3321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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