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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批
2008-08-15 16:30:2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
文字 〖

事项名称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批

受理机构

市林业局资源林政科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点

咸阳市沈兴南路3

联系方式

029-33573993

内容概况

经营、加工和利用合法木材(竹材)及制品的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

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申办条件

(1)具有合法来源的木材(竹子)及制品来源(仅限于经营加工本省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计划内采伐的林木、农民房前屋后采伐的零星树木、外省调进材或进口材);(2)固定经营场所及相应的流动资金(其中自有资金应占总额的50%);(3)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申办材料

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明确木材主要来源,经营性质、范围和经营方式等内容,提交申请报告。

办事流程

经营加工单位(个人)向所在县市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和提交申请报告;年经营加工木材(含竹材)折原木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片、栓皮或栓皮粒1000吨以上,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各类细木工板2万张以上的,由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林业厅审查发放;市属单位,由所在县林业(农林)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林业局审查发放;县乡(镇)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个人,由所在县林业(农林)局审查发放。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待定

咨询服务

029-33573993

投诉电话

029-3357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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