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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森林植物调运检疫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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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咸阳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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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国家法定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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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
咸阳市沈兴南路3号市林业局院内(南楼三层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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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9-3357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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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苗木、木材、林木种子和其它繁殖材料、木包装材料、木制品等的省内和省际间调运所要办理的调运检疫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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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国务院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原林业部颁发的《植物检疫条例(林业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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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林业植物调运检疫证全部为微机签发,仅有检疫员签名为手写,若调运检疫证内容为手写,一律视为违规签发的无效检疫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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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必须是在咸阳市境内已申办了《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的单位和个人所要调运的苗木、木材、种子及其它繁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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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
身份证、产地检疫合格证、出省苗木、林木种子和其它繁殖材料及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需要调入地出具的检疫要求书或原调出地区签发的调运检疫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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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就近办理的原则(咸阳市、兴平市、武功县、彬县、长武县和旬邑县森防站具备省内和被省森防总站授权签发出省调运检疫证签发资格,其它的8个县区仅能签发省内调运检疫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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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视具体情况,经现场检疫后,手续齐全当天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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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按货值的千分比4和8收取(详见收费公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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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029-3357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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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29-335711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