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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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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咸阳市林木种籽苗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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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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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
咸阳市沈兴南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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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9—3357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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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1、从事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2、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苗木)或者繁殖材料,具体是指乔木、灌木、木质藤本等木本植物及用于林业生产和国土绿化的草本植物的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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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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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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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2、无检疫性病虫害; 1、)具有晒场、种子加工和烘干设备、贮藏设施,包括种子库、种子风选和精选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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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
1、注有生产者基本情况、生产品种、技术人员、设施设备情况等内容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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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1、审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必要时,市种苗站或委派县区(市)林业工程技术人员赴现地进行相应的调查; 2、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批准发放《种子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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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日内;经批准可以延长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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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收取《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每证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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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029-3357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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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29-335711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