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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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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咸阳市林木种籽苗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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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 2:3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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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
咸阳市沈兴南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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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9—3357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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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1、林木种苗经营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林木种苗的收购、运输、加工、包装、贮藏、销售等经营活动。 2、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从事林木种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按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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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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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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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1、具有与经营林木种子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 3、具有必要的经营设施; 1、具有种子加工和烘干设备、贮藏设施,包括种子库、种子精选机、种子包装机等; 3、有3名以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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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
(一)注有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品种、技术人员、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内容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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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审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必要时,市种苗站或委派县区(市)林业工程技术人员赴现地进行相应的调查; 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批准发放《种子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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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日内;经批准可以延长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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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收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每证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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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029-3357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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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29-335711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