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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6013498-2008-4885 发布时间:2008-08-15 17:36:03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互联网
名  称:公证员执业申请初审
 
公证员执业申请初审
文字 〖 〗    浏览:82

事项名称

公证员执业申请初审

受理机构

咸阳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300600

办理地点

市司法局四楼公证管理科

联系方式

029—33575915

内容概述

公证员执业申请初审

政策依据

《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二十五岁以上六十五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两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申报材料

1、担任公证员申请书;

2、公证机构推荐书;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应当提交相应的经历证明;

4、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公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实习鉴定和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实习考核合格意见;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

 

投诉电话

029—3357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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