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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法律援助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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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咸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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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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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咸阳市司法局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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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9-33573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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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1、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案件; 2、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抚恤金的案件; 3、因工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案(责任事故除外); 4、赡养协议、抚养协议公证,领取抚恤金、救济金等公证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行政诉讼案件; 6、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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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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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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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1、有效的身份证明;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3、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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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乡、镇级政府或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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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材料--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审查--批准--指派援助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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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至提交申请日起七天内答复,特别紧急事项三天内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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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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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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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29-3357568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