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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6013498-2008-4886 发布时间:2008-08-15 17:36:42 主题分类:业务事项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名  称:法律援助审批
 
法律援助审批
文字 〖 〗    浏览:191

事项名称

法律援助审批

受理机构

咸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办理地点

咸阳市司法局二楼

联系方式

029-33573503

内容概述

1、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案件;

2、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抚恤金的案件;

3、因工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案(责任事故除外);

4、赡养协议、抚养协议公证,领取抚恤金、救济金等公证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行政诉讼案件;

6、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

政策依据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 》。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1、有效的身份证明;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3、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乡、镇级政府或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办事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材料--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审查--批准--指派援助律师

办理时限

至提交申请日起七天内答复,特别紧急事项三天内答复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服务

 

投诉电话

029-3357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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