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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6013439-2008-4930 发布时间:2008-08-19 17:52:27 主题分类:安全防范管理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名  称:公章刻字业行政许可
 
公章刻字业行政许可
文字 〖 〗    浏览:49
事项名称
公章刻字业行政许可
受理机构
咸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理地点
咸阳市渭阳西路53号
联系方式
029--33880646
内容概述
申请公章刻字业
政策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1、申请人要求开办公章刻字业的书面申请;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章刻字业所在地房屋所有权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4、消防部门对拟开办公章刻字业所在地安全审核意见书;
5、房屋(每一层一页)方位图及四邻平面图、重业人员登记表。
6、申请单位应建立的各区县安全(人防、技防)安保管理制度和防盗安全措施的书面材料;
7、派出所分、县局、签署意见。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征
申报材料
同上
办事流程
1、受理;2、审核、审批;3、发证;4、送达;5、归档。
办理时限
项目审批总时限:15个工作日。项目送达总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
 
投诉电话
029--3388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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