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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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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安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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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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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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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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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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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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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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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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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8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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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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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由活动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安全许可,5000人以上由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安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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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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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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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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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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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者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的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1、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3、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4、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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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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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2、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4、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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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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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查-受理(县级、市局)-审批-报批-审核(市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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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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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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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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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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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8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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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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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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