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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6013439-2008-4952 发布时间:2008-08-19 11:20:41 主题分类:户籍管理
发布机构:互联网
名  称:外地生源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现因毕业分配到我市工作要求落户
 
外地生源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现因毕业分配到我市工作要求落户
文字 〖 〗    浏览:420
事项名称
外地生源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现因毕业分配到我市工作要求落户
受理机构
咸阳市公安局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财苑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33231300
内容概述
外地生源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现因毕业分配到我市工作要求落户
政策依据
市局文件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学生毕业分配到我市工作要求落户
申报材料
市人事局介绍信、报到证、户籍证明
办事流程
政务大厅审批,原籍迁户,辖区派出所报户
办理时限
即办件
收费标准
工本费
咨询服务
33880650
投诉电话
3388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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