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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6013439-2008-4973 发布时间:2008-08-19 15:45:32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名  称: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文字 〖 〗    浏览:190
事项名称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受理机构
咸阳市车辆管理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5:00
办理地点
咸阳市车辆管理所大厅6号窗口
联系方式
029-33121606             029-33121605
内容概述
 
政策依据
公安部第《91号令》
标准规范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申办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申报材料
1、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清晰复印件;
2、申请人须提交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3、申请人提交两张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办事流程
提交上述材料,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后到6号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工本费10元,如须变更则为20元;收费依据:陕价发[2005]41
咨询服务
029-33121606             029-33121605
投诉电话
029-3355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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