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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19791632-2008-76172 发布时间:2008-08-25 14:28:07 主题分类:税务登记与申报管理
发布机构:互联网
名  称: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
 
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
文字 〖 〗    浏览:318
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
受理机构
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县(市)局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办理地点
各分局、县(市)局办税服务厅
内容概述
凡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规定,自取得参保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手续。
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国务院第259号令);《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陕地税发〔2003〕254号)
申办条件
已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过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         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6、         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7、其它涉及缴费登记事项的资料;
办事流程
直接在各局办税厅办理
咨询服务
33616025
投诉电话
3361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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