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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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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小学各层次名师选拔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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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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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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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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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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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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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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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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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2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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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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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知名教师、咸阳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咸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含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等各层次名师选拔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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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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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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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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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教研员。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学生,敬业爱岗,依法施教;
3、具备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4、完成了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取得了相应的合格证书,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活动;
5、近五年内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体条件
1、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条件
①具有比较厚实的学科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思想活跃,理念新颖,基本功扎实。教学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解决疑点,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具备自己的教学风格。
②能以人为本,注重培养学生各种能力,培养特长生方法独到,效果显著,所教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一等及以上奖励或参加新课程优质课比赛获市级三等及以上奖励。管理班级和学生方法独到,经验丰富,所教班级学生学科成绩在学校平行班中位居前列。
③有一定科研能力且教研有成果。教研论文至少有1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交流。
④年龄45周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具有小教二级、中教三级及以上职称(教坛新秀可适当放宽)。
2、学科带头人条件
①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教育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中小学教育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扎实,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并形成了有特色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生成绩在全县名列前茅。
②科研能力强,教研成果显著。教研论文在市级及以上教研会交流,能够主持指导学校教研活动,承担县级示范课或市级观摩课,且有2篇以上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交流会议上交流,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
③教龄在5年以上,具备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市级骨干教师(含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称号,或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
3、知名教师条件
①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较高的学术水平,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所承担的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
②具有独立主持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研教改方面成绩突出,撰写的科研论文有2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
③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显著,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成效显著,在全市教育系统及社会上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④具备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具有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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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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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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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参加相应层次名师评审。申报者须填写《咸阳市中小学名师申报表》,并附能反映本人近几年学识水平、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的获奖证书和培训证书、论文论著等原件和复印件。
2、学校推荐:基层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挂帅,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共同参与的评审小组,认真对申报人进行综合测评并组织师生民主评议,推荐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3、县市区初评:县市区教育局对申报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通过课堂听课、查看资料、座谈了解、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张榜公示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教育局。
4、考核评审。市教育局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查,初步确定参评人员名单。首先进行教师综合素质测试,再聘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名单,在全市公示一周。咸阳知名教师还须通过社会公推的办法获得社会和公众的认可。
5、审核认定。在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提交市“三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颁发证书,发文命名,授予荣誉称号。荣誉称号从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有效,五年期满若想继续保持荣誉须另行申报,重新评定,不搞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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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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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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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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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2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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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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