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繁 体
搜索:
用户名:
@
密码:
 
 
索 引 号:016013527-2008-5143 发布时间:2008-08-26 09:38:38 主题分类:教师管理
发布机构:互联网
名  称:教师资格证注销
 
教师资格证注销
文字 〖 〗    浏览:196
事项名称
教师资格证注销
受理机构
市及县区市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教育局,县区市教育局
联系方式
市局:33328015,各县区市教育局人事股
内容概述
 
政策依据
《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申所材料
持证人违法违纪,丧失教师资格
办事流程
持证人所在单位向县区市教育局报告文件
办理时限
注销报告→审查→批准
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
各县区市教育局人事股
投诉电话
33328015   33328065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邮件服务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 投稿箱 | 网页纠错
运维电话:029-33210561 029-33210542 传真:029-33210562
主办:咸阳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陕ICP备05011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