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财社保〔2022〕7号
市社保基金专户: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1〕249号),经研究,现下达市社保基金专户中央财政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 167 万元,专项用于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本次下达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二、请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将直达资金在指标系统中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合理规范使用。
三、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同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咸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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