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1〕242号)精神,现下达你市区县2022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为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下达到脱贫县的资金,继续按照脱贫县整合资金试点政策执行。
二、本次下达资金年终列2022年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三、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全市整体绩效目标,合理确定本辖区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xls
咸阳市财政局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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