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科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公文和档案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文印、保密、机要、信访和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车辆的管理工作以及财务工作。 负责人:姜勇 电话:029-33280636 传真:029-3321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