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性质
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
二、主要职能
1、统筹推进数字咸阳、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 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2、协调推进落实国家和省级数据基础制度,牵头拟订咸阳数据要素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引导数据交易平台建设发展,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
3、组织拟定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4、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5、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6、推进政务信息化和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
7、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级政府网站管理工作。
8、在推进数字咸阳建设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9、协同市委网信办开展网络数据跨省跨市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10、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协调开展联合征信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中韩产业园A区103号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029-33219900
领导信息: 呼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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