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咸阳市数据局网站(https://www.xianyang.gov.cn/dwgyy/xysdsjglj/index.html)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政府网站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发布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不得自行公开。
第三条 信息审核实行分级审核制:
一级审核: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办事服务指南、规范表格、填写说明、示范文本及转载类信息、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等,经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秘书科负责信息发布。
二级审核:重特大突发事件、社会热点、舆情回应等信息,经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由秘书科负责信息发布。
第四条 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国家、省、咸阳市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站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发布宣扬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信息。
第五条 机关各科室要增强安全保密意识,明确审查程序,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坚持“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做好审查记录和台账管理,不得发布涉密信息,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政策方针相违背的信息,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和技术故障。凡因审查不当,发布违规信息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001号
